2024年2月18日 星期日

回應鄭立《在消失之前備份你在社群媒體的回憶》一文

(原文連結: https://www.patreon.com/posts/she-hui-guan-ce-98503492)

鄭立這篇文章的論點是建基於一個假設:「我自己所貼的東西因為各種原因而在我主動刪除以外的情況下被刪除,是不好的事」。我認為這個假設是錯誤的。我認為,「言論自由」只是保障「我可以在任何媒介發表言論或其他內容」,以及「除非該言論對其他人士構成實際傷害,否則沒有人可以因為我的言論威脅我的人身安全」而已,但並不包括「我在平臺發表的言論需要永續存在」──要其他人為我保存我所發表的言論,並不是理所當然的。

任何平台,受眾再多、覆蓋再廣,終究也只是以前的報紙、電視臺而已。管理這些平臺的人的權力,也就只局限於這些平臺本身而已。人類的慣性誠然存在,但你挑戰這個慣性失敗,也就只是你失敗而已,並不代表這個慣性不可戰勝。至少你的失敗不能解釋抖音或者其他某些平臺(如 Patreon、Medium)的成功。

另外,鄭立似乎忽視了「被遺忘」也是一種權利。

反之,自己備份重要的東西,包括自己的言論、內容,是對自己的基本義務。人工智能刪帖,只是一個提醒我需要履行這個義務的現象而已,並不代表我的言論自由遭到剝削。